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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電話及書面方式發(fā)出,會議于2016年8月11日在公司綜合辦公大樓十五樓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胡成中先生主持,應到會董事7名,實際到會董事7名,監(jiān)事會主席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會議認真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及《2016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2016年半年度報告》及《2016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二、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三、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了關于董事會授權經營層對公司對外投資等交易事項行使決策權的議案
為加快推進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提高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的決策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在有效控制風險的情況下,公司董事會授權經營層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對公司屬于下列情形的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委托理財等交易事項行使決策權:
(一)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比例不滿10%(若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二)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比例不滿10%,或該比例為10%以上,但絕對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三)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yè)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yè)收入的比例不滿10%,或該比例為10%以上,但絕對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四)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不滿10%,或該比例為10%以上,但絕對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五)交易產生的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比例不滿10%,或該比例為10%以上,但絕對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六)董事會以決議形式通過的其他授權事項。
因授權事項的修改,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同意經營層利用不超過5000萬元的自有閑置資金進行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債券等短期投資的授權同時廢止。
四、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了關于修訂《投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為加強公司投資管理,保障公司投資項目的有效實施,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同意對公司《投資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投資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三日